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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门县2021年高中教学质量整体提升培训、培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联系人:高先生电话:18519272310
招标编号:0835-210ZB8300011
开标时间:2021-03-12 招标人:龙门县惠龙*基金会
资金来源: 其它
受龙门县惠龙*基金会 的委托,对龙门县2021年高中教学质量整体提升培训、培优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项目磋商文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03 月01 日至2021年03月05 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210ZB8300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县2021年高中教学质量整体提升培训、培优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848562.00元
四、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
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具备投标本项目的经营资格;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情形*:“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不得参与同一合同下的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函):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03月01日09时00 分起至2021年03月05日17 时00 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表(报名时,现场打印填写)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更换三证合一,则出示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报名委托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备注:以上2.3.4项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
投标资格*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六、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2日9 时30 分(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报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
八、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2日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惠州市。
十、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届时报价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以备查核。
报名前邮箱:zbbm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