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ISO4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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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45001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已经于2017年7月投*获得通过,标准制定和发布的大致时间进度如下:
2013年3月建议提出
2015年3月审议CD
2015年7月第二次审议CD
2016年5月*次意见征询稿批准通过DIS2
2017年7月第二次意见征询稿批准通过DIS2
2017年11月批准阶段FDIS
2018年2月正式发布
ISO 45001 DIS2与DIS1相比
主要变化点有哪些?
构成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方法并没有发生改变,仍然沿用基于策划、实施、检查与改进(PDCA)的概念。主要的变化点包括名词与定义、要素与条款以及和其他管理体系标准的一致性等。
名词与定义:
a.将之前DIS1中有争议的的三个名词包
含“worker(工作人员)“、”participation(参与)“、”hazard(危害)“做进一步的修正。例如在DIS1中对工作人员的定义包含”组织具有某些程度控制的人员“,已在DIS2中删除,以避免可能的模糊空间。
要素与条款:
顺序大幅度变化,便于终版ISO 45001与ISO 14001的整合
a. DIS2*大的变化在于条款8“运行的策划与控制”
i. 原本在DIS1中的条款8.2“变更管理”到8.5“承包商”在DIS2中改为条款8.1.3到8.1.6
ii. 原本的8.6“应急准备与响应”预计将会改回与ISO 14001:2015相同的条款编号8.2
b. 条款10中,在DIS2中新增条款10.1“总则”,并将原本条款中10.2“持续改进“中的两个次条款10.2.1与10.2合并,改为条款10.3。
与其他管理体系标准的一致性:
部分会员国对于DIS1与其他管理体系在条款结构上的一致性认为有改进的必要,以便更符合ISO/IEC Directive, Part 1中的Appendix 2内容。例如将DIS1中条款5.3中的“accountability“,以及7.4中的”infor*tion“删除。另外,与ISO 14001:2015新版的高度一致性,也是这次DIS2*大的改变*。